科技部104年先導型、開發型(第2期)及應用型(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

        科技部104年先導型、開發型(第2期)及應用型(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建議計畫申請人於104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至申請機構則應於104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科技部,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說   明:
 一、依據本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04年6月1日,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計畫申請人:建議於104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
  (二)申請機構: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應於104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三、其他配合事項:
  (一)合作企業派員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或提供設備供產學合作計畫使用,其作為出資比者,應備資料如下:
   1、合作企業指派具有研發能力之員工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應就所派人力完成評價,並由申請人檢齊評價文件,送經計畫執行機構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該指派人力之評價可申請作為合作企業配合款之出資比。
   2、合作企業將供產學合作計畫執行使用之設備完成評價後,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評價資料及同意設備所有權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之承諾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