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申請日期至104年3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申請表件請使用104年之版本,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列(如男女服務員數、各項合計等),資料不符不予受理。
二、本計畫申請時請填寫「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誤餐費、油資、獎品...等項目,由學校及辦理社團自籌支應,本部不另行補助),請將各社團申請經費彙整為1張申請表,未填寫者不予受理。
三、本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及表格電子檔公布於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之「電子布告欄」處(網址:http://www.edu.tw/e_board/detail.aspx?Node=1075&Page=25850&wid=65cdb365-af62-48cc-99d9-f9e2646b5b70&Index=1)請自行下載。
四、欲申請旨揭活動之社團請將申請書相關資料(含電子檔e-mail shtung@mail.tf.edu.tw)於104年1月31日前紙本擲回課指組彙整,以利後續作業。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