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寒假在校生宿舍離舍計畫

1.最遲於01/19日(一)中午12:00前全體住宿生離開宿舍。

2.離宿前需配合『寒暑假寢室打掃與淨空規定』,全數物品清空,未配合者將扣保證金(100元)支付清理費用。

 

3.除衣櫃及活動櫃內可放個人物品外,其餘東西將被清走,礙難保管。外籍生、僑生可向教官報備放於規定地點。(須自行裝箱打包好)

4.離宿時鑰匙自行保管(下學期不住者須將鑰匙交回生輔組舍監處),並向舍監樓長辦理
  離舍登記,簽單每個人1張,檢查物品是否收好、是否有拉圾及清潔,若未辦理離舍
  登記者,視同未完成離宿手續,將記點處份。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