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乙份,欲申請辦理104年暑假教育優先區中小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及「104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名單」請至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下載。
二、申請補助請填列「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請貴校相關單位核章),未填列不予受理。為響應節能減碳,請將貴校申請經費總和填列1張「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結案時填列「教育部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亦同。
三、每一梯次營隊服務時間以中小學寒假或暑假期間規劃均為3天(或服務時數滿24小時)活動為原則;每一中小學暑假得接受不同團隊合作辦理共三梯次營隊活動,暑假得接受不同團隊合作辦理共七梯次營隊活動。
四、本要點以部分補助為原則,受補助單位應自籌經費辦理計畫活動。每一梯次之營隊活動,學校應提供申請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補助經費;每一民間團體以申請十個梯次之營隊活動為限,每一梯次之營隊活動,民間團體應提供申請經費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自籌經費。
五、未免影響審核結果,如有申請104年暑假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營隊活動補助之大專校院未辦理結案者,請儘速報部辦理結案。
六、欲申請旨揭活動計畫申請補助案的社團,請於4月10前將相關資料擲回課指組(紙本連同電子檔e-mail.tf.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