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講師以上教師採計曾任國內外私人機構年資提敘薪級原則」第2點

(函轉)教育部:「大專校院講師以上教師採計曾任國內外私人機構年資提敘薪級原則」第2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3013218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大專校院講師以上教師採計曾任國內外私人機構年資提敘薪級原則」第2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附件:發布令影本、「大專校院講師以上教師採計曾任國內外私人機構年資提敘薪級原則」第2點、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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