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年8月20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104176B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
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辦理。
二、110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2次甄選相關作業時程如下:
(一)110年9月1日以前:上傳校內甄選辦法。
(二)110年9月30日以前:各校提出申請補助計畫書(僅收新計畫案)。
(三)110年10月至11月間:審查各校計畫書(包括初審及複審)。
(四)110年11月30日以前: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三、本次計畫送件,請至本部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https://www.studyabroad.moe
.gov.tw/)提出線上申請。受理起訖日期為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23:59止,逾期送出申請者,不予受理亦不接
受補件。
四、本案辦理原則、審查作業、應注意事項、經費核撥及結案等相關事宜悉依前述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