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為提昇並鼓勵心臟病童之德智體群美的發展,特設置本辦法。
※申請時間:
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資格:
1.須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外科手術或內科心導管治療的學生。
2.學校組別:
(1)國民小學、國中、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前學年,操行及學業成績優良,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2)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大學具特殊優異表現。
(3)學士後研究生具特殊優異表現。
※獎學金金額:
1.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每名每學年各頒新臺幣肆仟元整。
2.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每年獎助10名,每名每學年各頒新臺幣壹萬整,本項獎學金每人限請領一次。
3.學士後研究生:每年獎助3名,每名每學年頒新臺幣伍萬元整,本項獎學金每人限請領一次。
(詳細說明及申請、檢核表請查詢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