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第55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規定

國軍第55屆文藝金像獎作品甄選規定

一、甄選對象:

(一)國軍組: (一)國軍現役官、士、兵及各軍事院校學(員)生。 (二)國防部所屬各單位文職、聘雇人員、軍事訓練役及替代役男。 (三)教育部所屬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軍訓教官。 (四)現役軍人之配偶及尚在撫卹中之國軍遺族。 (五)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退伍日期起 8 年內始可參加,其餘人員 請報名參加「社會組」甄選)。

(二)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國內高中、職(含)以 上學校學生。

二、甄選類別:(5 大類 15 項,作品類別、詳如附檔)

(一)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漫畫、攝影等 5 項。

(二)文字類:報導文學、短篇小說、短片劇本等 3 項。

(三)音樂類:軍事歌曲、勵志歌曲等 2 項。

(四)多媒體類:微電影、形象廣告、軍事新聞報導等3項(不分組別)。

( 五)設計類:文創品設計、軍事模型設計項等 2 項(不分組別)。

三、相關甄選細節請參閲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