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暨檢定中心 - 檢送高雄市政府110年度暑期提供本市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名額一覽表1份(如附件),請貴校協助依需求填具相關申請表。

一、有關學習生媒合配對與管理係依據「高雄市政府提供本市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作業計畫」辦理。
 二、本府各機關僅提供學習機會,不支付任何費用且不提供住宿餐飲交通工具等,學習期間學生保險亦由各校自行負
   責投保,學習完畢時數達80小時以上(含)者,將以市長名義核發證書。